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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部门联合发布建设方案——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规则引领”
来源: 中国能源报
时间: 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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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标准体系、15类二级标准、45类三级标准——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系统性方案正式出炉。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标志着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入“规则引领”阶段。

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在此政策背景下,《建设方案》紧扣美丽中国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支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需求,构建符合国情、基本完善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明确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目标。

业内认为,《建设方案》力求通过“算得清”“减得下”“抗得住”,为我国气候治理提供技术与制度支撑,从而将“双碳”目标转化为可测量、可核查、可落地的行动规范。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建设方案》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体系框架、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旨在加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标准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加快构建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

方正证券研究所指出,《建设方案》不仅构建了全面且系统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框架,还明确了各阶段的目标与任务,将推动各行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行动指南。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方案》坚持“急用先行、逐步完善”原则,分期分批制修订一批涵盖各领域、各要素、各环节的关键标准,增强标准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形成标准合力。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

三位一体直击三大痛点

《建设方案》以系统性思维搭建“基础能力—减缓行动—适应行动”三位一体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框架,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同时还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的定位作用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这一设计直指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三大核心痛点:数据基础薄弱、减排路径模糊、适应能力不足。

基础能力标准作为支撑整个体系的“地基”,包含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温室气体核查、温室气体监测4类关键标准。其中,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被列为优先领域,明确要求制定电力、钢铁、水泥、新能源汽车等50余类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规则,这将为绿色贸易和国际碳关税应对提供技术基础。

减缓气候变化标准聚焦“如何减碳”,包括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减缓气候变化评价标准和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管理规范6类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在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中,明确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标准体系。这意味着,未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关注传统污染物,还需评估碳排放强度,从源头强化低碳约束。

适应气候变化标准填补系统性空白,包括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标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5类标准,构建从风险识别到成效评估的全周期适应链条。其中,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影响风险评估标准是科学决策的前提,而行动标准和技术标准则为城市韧性建设、农业适应、生态保护等具体实践提供操作指引。

分析指出,《建设方案》分层设计既满足“急用先行”的紧迫需求,又覆盖当下亟需的碳排放核算规则,同时为前瞻布局气候适应能力建设,使标准体系具备动态演进的生命力。

国际互认推进绿色贸易规则对接

如何有效推进《建设方案》落实?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将抓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国际合作。一方面,强化对重点领域标准的统筹协调,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评估与更新;另一方面,加强对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多渠道强化工作保障,有效推进标准宣传和实施。同时,跟踪研究相关国际标准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国际标准培训,加强标准国际衔接与互认。

国际互认将有效推进绿色贸易规则对接。在欧美国家围绕“减碳”制造贸易壁垒的大背景下,我国亟需提升国内碳排放数据计量、标准、认证能力,进而建立接轨国际的核算规则。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制定,将直接服务于出口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同时增强我国碳数据话语权、主动权。

对我国新能源企业而言,《建设方案》通过构建覆盖碳排放核算、技术认证、市场规则等全链条的标准化框架,为“出海”提供了系统性支撑。比如,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为“新三样”产品(光伏组件、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提供统一的碳足迹计算规则,降低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成本。

方正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表示,随着减缓气候变化相关标准的完善,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行业将面临更大发展空间,相关企业有望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同时,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的建立,也将为环境监测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等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从企业碳账户的精准核算到城市气候韧性的科学评估,从产品碳足迹标识到国际碳关税应对,《建设方案》正在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系统治理理念转化为实践范本。当标准成为共识,共识引领行动,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必将更加鲜明。(记者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