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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
来源: 中国能源报
时间: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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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明确指出依托我国在能源与算力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实现从单一设备出口向系统集成服务转型。当前,我国在能源工程建设、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已积累充足的经验,2025年全球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已突破400亿美元,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电力市场,在应用场景的深度与广度上持续领跑。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企业普遍面临诸如技术封锁、合规壁垒、标准互通、人才短缺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加以系统性解决,将对“出海”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长期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四类挑战凸显

其一,核心技术硬件供应存在不确定性。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对于高性能算力芯片、能源专用传感器及底层工业控制设备具有高度依赖性和不可或缺性。IDC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加速芯片市场规模超270万张,但国产品牌占比仅约30%。由此可见,高端训练芯片仍主要依靠进口,这种高对外依赖性极易导致核心技术硬件供应链受到国际地缘政治冲击,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一是在海外建设大型算电协同项目时,核心技术硬件供应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建设成本飙升与工期延误。二是在高温、高湿、强磁干扰等极端环境或设备老化的复杂工况下,国产能源专业大模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仍有待验证。国内外技术成熟度的差距,会影响海外主体对我国企业项目整体解决方案的信任度。

其二,跨境数据流动面临多重合规障碍。能源项目一般包含地质信息与电网拓扑等敏感数据,各国都对此进行严格的本地化存储管控,企业项目“出海”时需同时满足国内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与目的地国监管红线,但各国法规差异显著甚至冲突,多法域合规叠加难以避免高昂的运营成本与诉讼风险。与此同时,全球AI能源竞争加剧,美国依托《通胀削减法案》加速布局,欧盟以《数字市场法案》筑高准入门槛。在此背景下,中企参与全球海底光缆、数据中心等基建面临严苛审查,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成为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的系统性风险。

其三,绿电优势难以转化为“出海”竞争力。一是资源空间错位,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2025年末,我国风光装机容量达到18.4亿千瓦,所占比例为47.3%,历史性超越火电。然而新增装机主要集中于西部地区,算力需求则集中于东部沿海区域,这种物理阻隔的“西电东算”致使供需错配,“出海”业务因综合成本上升而进程缓慢。二是国际规则脱节,2025年5月,虽然RE100全面认可中国绿证,但我国尚未建立获得国际广泛互认的绿色能源标准与认证体系,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和标准体系亟待建立。内部资源错位和外部规则脱节会推高企业“出海”过程中的初始建设成本和后期合规成本,导致我国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的整体竞争力大打折扣。

其四,属地化运营能力不足。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出海”亟需通晓能源工程、AI算法以及当地市场规则、语言文化和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此类可派驻海外的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致使属地化运营能力成为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的一大挑战。领英相关报告表明,今年全球前置部署工程师的需求激增42倍,AI工程师的需求则增长13倍,供需严重失衡。与此同时,众多目标市场实行严格的本地用工比例以及技术准入限制,对我国企业构建本土团队、申请设备入网许可以及售后体系形成阻碍。如果缺乏深度的属地化运营能力,则会导致项目后期维护成本大幅攀升、客户满意度下降,“出海”企业从工程交付迈向长期运营模式的转型进程严重受阻。

多重短板待补

一是技术适配断层与供应链安全风险并存。我国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融合技术的发展路径依靠我国独特的电网架构、集中式的能源管理方式以及较为统一的数据环境,然而这种模式在海外市场会产生兼容性难题。为适配当地的系统,企业需进行高成本的定制化改造,导致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拉低项目利润。同时,我国底层算力硬件高度依赖单一海外供应链,全产业链在遭遇国际局势波动时极为脆弱,在国际谈判中也易丧失议价主动权,导致项目陷入“有技术无话语权”的被动局面。

二是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博弈加剧。当前,大国之间博弈的焦点已经逐渐从数据主权与算法治理的技术层面转向国际经贸规则。一方面,我国能源数据的合规处境和智能化服务输出存在壁垒,主要体现在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数据跨境流动框架与人工智能监管体系具有区域利益偏好和保护主义色彩,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特定AI应用于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另一方面,依据我国国情建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存在时滞效应。“出海”企业在缺乏成熟的跨境合规操作指引和安全互认通道的情况下,作为经营主体开展业务时试错成本增加、合规风险加大。

三是国际标准话语权与品牌建设滞后。在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这一新兴交叉领域,国际技术标准在算电协同接口定义、能源大模型评测基准、绿电算力碳足迹核算方法等方面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企业虽然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但缺乏将工程语言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的有效机制和平台,导致这些实践经验尚未形成相应的标准影响力。对此,美欧跨国企业正加速布局专利池并试图主导标准制定,企图凭借先发优势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市场份额。这种国际话语权的缺失,导致我国“出海”项目在参与国际招投标时,经常面临由竞争对手设定的非关税技术壁垒,且中国技术方案的品牌认知度尚未完全建立,难以获得品牌溢价。

四是产学研协同“出海”机制不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前沿技术研究成果与企业的海外市场需求脱节,传统金融机构面对此类新“出海”项目有畏难情绪,现有的授信模型和风控体系主要服务传统工程承包或纯硬件出口,为轻资产、高技术含量的服务类“出海”项目设计较少,缺少适配的金融产品支持,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限制了国际化拓展。

四措并举解题

首先,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与自主可控体系建设。一是依托国家能源领域重大科技项目,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核心技术。重点解决大模型在复杂能源场景下决策逻辑不透明等问题,提升国产算力芯片在极端工况下的适配能力,鼓励在海外标杆项目中率先试用国产设备。二是支持能源企业和人工智能企业组建联合攻关团队,开展跨行业技术融合与工程验证,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筑牢技术底座,降低对国外供应链的依赖程度。

其次,构建算电协同标准与跨境数据合规体系。一是构建算电协同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快制定算电协同与绿电直连的规划与标准体系,主动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规则制定,推动我国算电协同接口、绿电溯源方法、能源数据共享规范等成为国际通用标准;企业层面,优先在具备新能源与电网承载力的地区布局算力,开展绿电直连与余热利用试点,提升“出海”项目的国际竞争力。二是打通跨境数据合规链路,政府层面,搭建专门的企业“出海”合规服务平台,制定能源数据标准与评估体系;企业层面,提升数据治理与隐私计算能力,参与行业场景开放平台,扫除跨境数据交互的合规障碍,确保“出海”业务符合国际监管要求。

再次,创新合作模式与金融保障机制。一是整合能源央企、算力运营商以及科技企业优势,打破单打独斗的局面,构建涵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算力底座搭建以及上层智能应用的全链条协同“出海”模式。以我国智能微电网、智慧矿山等成熟方案为依托,以现有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为跳板,引导海外项目优先采用中国标准与技术装备。二是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门针对此类项目的绿色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通过财政、金融工具助力示范项目,切实化解企业“出海”遭遇的资金压力大、回款周期长等问题。

最后,加强人才培养与属地化运营。一是支持能源专业模型与低功耗计算芯片攻关,鼓励高等院校增设能源与人工智能交叉学科,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储备复合型后备人才以投入项目“出海”建设。二是引导“出海”企业在目标市场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和本地化运维团队,融入当地社会,减少文化隔阂,并通过技能培训、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本地员工雇佣比例,确保项目顺利运行。(作者:王智新供职于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何景琦供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