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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补充)公示
来源: 国家管网
时间: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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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已于2023年8月21日在国家管网集团官网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https://www.pipechina.com.cn/gpkf/tzgg/6256.html),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分阶段建设要求,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共分三阶段实施,一阶段为长岭—张家口干线,二阶段为张家口—石家庄干线,三阶段为8条支线。

因项目评价内容及评价范围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补充)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二阶段)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工程概况:新建张家口—石家庄干线406.2km,起自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张家口西压气站,终至石家庄市鹿泉区鹿泉东压气站,管道设计压力10MPa,管径1422mm,设计输量160×108Nm3/a。

新建联通管道长度合计3.3km:管道干线在张家口与陕京四线联通,陕京四线改线进入张家口西压气站需新建管道1km;在鹿泉与陕京二线、三线联通,陕京二线、三线改线后进入鹿泉东压气站需各新建管道1.1km;鹿泉东压气站与鄂安沧管道鹿泉分输清管站联通管道需新建管道约0.1km。

设站场6座,其中鹿泉东压气站与鄂安沧管道鹿泉分输清管站邻建,新建截断阀室14座(其中A类阀室1座)。

管道途经河北省所辖张家口市万全区、怀安县、宣化区、阳原县、蔚县,保定市涞源县、阜平县,石家庄市行唐县、灵寿县、鹿泉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

联系人:姜平

联系电话:0316-2170578

邮编:065000

邮箱:gejian01@pipe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9层920室

联系人:马文猛

联系电话:17601639010

邮编:100029

E-mail:124106545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