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拟报批的《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losPdCbi6cYEq3I81aZGAA?pwd=f2vc,提取码:f2vc。
二、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
联系人:姜平
联系电话:0316-2170578
邮编:065000
邮箱:gejian01@pipechina.com.cn
五、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9层920室
联系人:马文猛
联系电话:17601639010
邮编:100029
E-mail:1241065459@qq.com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