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拟报批的《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电子版网络链接为:
http://www.sdhnhj.cn/?xiwnen/223.html
二、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会馆街51号27层
联系人:姜雨腾
联系电话:021-50958143
邮编:200120
邮箱:jiangyt01@pipechina.com.cn
五、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海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3楼
联系人:邬昊廷
联系电话:15092028781
邮编:266000
邮箱:hainahuanjing@126.com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