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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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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国家管网集团纪检监察组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 检举控告。有关组织和个人提出的反映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直属党委、纪委以及所属企业党委、纪委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集团公司管理的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 申诉。党员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作出的党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构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纪检监察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3. 批评建议。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 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的。

3.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举报方式

1. 来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国家管网集团纪检监察组信访室(邮编100013)。

2. 电话举报:(010)87981600。

3. 网络举报:请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http://www.12388.gov.cn)反映问题。